Mubai Qiu (01797)
行动日期: 2013年12月5日
行动说明
根据《医疗专业法》33(6)(d),调查委员会针对注册者专业失当指示本局向注册者发出传唤,其专业失当指——
- 并没有向病人提供针灸治疗但向医疗保险计划(MSP)及私人保险公司申报收费;
- 在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期间向MSP过度收费及错误收费;
- 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向私人保险公司收费及错误收费;
- 未能按同意令条款的要求每周向本局提供报告,并且在向本局提供的一些报告中提供不准确信息,因而未能遵守同意令条款;以及
- 鉴于其申报收费的病人数量之多,未能向每个病人提供恰当的质量照顾
在纪律聆讯开始时,本局寻求一项根据《医疗专业法》38(8) 的临时令,吊销注册者的注册资格,直至纪律委员会就其责任问题做出裁决。纪律委员会下令吊销注册资格,直至纪律委员会做出根据《医疗专业法》39(2) 的命令,或根据《医疗专业法》38(8) 撤消该案。
纪律聆讯结束时,纪律委员会小组裁定,对注册者大规模向MSP申报过高收费、未能向本局每周提供报告并至少在其中一些报告中提供不准确信息因而违反同意令,以及未能妥善保存临床记录等指控成立。具体而言,该小组发现:
- 注册者向MSP就其并无提供的服务申报收费,违反《执业标准》第2 和5.4条。本小组认为该行为构成专业失当;
- 注册者每周向本局提供的不准确报告构成专业失当;
- 注册者在2013年4月8日后未能每周向本局提供报告,因而构成专业失当;
- 注册者未能适当准备临床记录,远未达到《执业标准》2.8 的要求(它要求执业人士必须及时并准确地做出相关观察报告,包括由此得出的结论)。
决定的原因
纪律委员会小组决定:
- 注册者所声称治疗过的病人数量明显荒唐,而他却据此寻求并获得MSP支付费用;
- 监察员的监测证据显示,注册者已准备向本局误报自己给病人提供的诊治;
- 从其声称的病人证据也显示,注册者准备误报其治疗记录真相;
- 证据显示,申报MSP的收费至少有相当多属于欠妥(即注册者声称提供过的服务实际上并无提供);
- 证据表明,注册者每周向本局提供的报告并不准确;
- 证据也表明,注册者从2013年4月6日起未能每周向本局提供报告,因而违反了临时同意令条款。
处罚
收到有关处罚的陈词后,纪律委员会小组颁布以下处罚的理由:
- 注册者接受惩戒;
- 取消注册者针灸执业资格;
- 注册者支付本局$6,000.00 费用以及$5,902.81开支,合共$11,902.81。
纪律委员会也下令,根据《医疗专业法》39.3 向公众颁布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