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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 (Sophia) Ma (03881)

行动日期: 2015年3月6日

行动说明

本局收到一项投诉后,于2011年10月对注册者诊所展开调查,调查委员会指派一名监察员检查注册者的临床及收费记录。在对此投诉的调查过程中,监察员发现与医疗保险计划(MSP)有关的不当计费做法及不正常收费申报。调查委员会于是根据《医疗专业法》33(4) 针对这些做法及申报自行展开调查。2012年5月2日,调查委员会收到卫生厅审计及调查处关于根据《医疗保险保护法》对注册者进行调查的信息。2013年11月12日,本局收到卫生厅的审计报告,指对注册者在2010年2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随机抽样的39项针灸治疗并无任何记录支持。报告指出,注册者的临床记录不完整,也不足够支持其向MSP申报的958项服务。报告表示,注册者于2010年申报了2,684项针灸治疗收费,但是只提供230项实际治疗的不适当临床记录,从而得出$56,523没有支持的收费申报评估。卫生厅审计之后,注册者在2012年1月的收费申报减少到每月大约$1,800。审计报告也显示,在75名病人(共1,007项服务)的临床记录随机样本中有997项服务是不当收费申报。

行动的原因

调查委员会指示本局发出一项根据《医疗专业法》33(6)(d) 的传唤,指注册者因以下行为,违反执业标准和道德准则,构成专业失当:

  1. 未能妥善保存临床记录;
  2. 向MSP申报并无提供的针灸治疗;
  3. 向MSP申报的收费并无足够证据支持其针灸治疗是在2010年2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
  4. 因拒绝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向监察员提供误导性资料,以及指控本局职员说谎,从而未能配合本局调查;以及
  5. 鉴于注册者在2010年和2011年申报的针灸服务收费及其病人数量,未能向每一名病人提供适当的质量照顾。

注册者后来完成了一项有关保存记录的课程,并根据《医疗专业法》37.1 提出一项解决此问题的建议。经谈判后,调查委员会与注册者同意根据该法37.1 的条款达成一项同意令,以消除本局对其行为的顾虑。

注册者于2015年2月26日签署了根据该法37.1 的同意令,包括以下条款:

  1. 针对其专业失当的惩戒;
  2. 从本同意令生效日期起暂停针灸师注册资格六(6) 个月;
  3. 承诺不再重复不当申报收费的行为;
  4. 承诺不再重复未能准确及完整地保存临床和收费记录的行为;
  5. 承诺不再重复未能配合本局调查的行为;
  6. 从本同意令生效日期起九(9) 个月内按要求自费完成有关专业道德的课程;
  7. 在其吊销注册资格到期并恢复执业后一年内按要求配合本局委派的监察员对其进行抽查,以检阅临床记录,确保其遵守适当的执业标准以及妥善保存临床及收费文件资料。注册者认同,抽查频率及时间一律由调查委员会酌情决定,而且她须负责所有抽查费用;以及
  8. 同意支付调查费用。

鉴于注册者主动采取措施解决本局一些顾虑,并愿意采取额外步骤,承诺不再重复其行为,调查委员会认为,吊销注册者的注册资格以及在其恢复执业后进行抽查监督,足以妥善保护公众利益,对其不当行为起到一般及具体的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