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Hua (Davy) ZHU (01551)
惩戒行动日期: 2020年8月18日
惩戒行动叙述:
2017年1月17日,卑诗省中医针灸管理局(简称管理局)接获患者投诉,针对朱姓注册成员Jun Hua (Davy) Zhu(简称注册成员)在2015至2016年间提供的针灸治疗、草药治疗和其他相关治疗提出质疑与投诉。此外,该患者指出朱姓注册成员在2014年也曾替患者的宠物狗提供针灸与中药治疗。患者指称,她在2015年颈部受伤并到注册成员的诊所接受治疗,期间注册成员不仅收费过度,还告诉她随时有可能突然瘫痪,而且以吓唬的方式敦促她继续花钱治疗。
调查委员会指派一名检察员协助调查,检察员提出的证据报告显示,注册成员提不出任何约诊纪录、临床治疗纪录或收费纪录,而且注册成员表示之前储存这些纪录的电脑记忆棒已经弄丢了。
根据投诉患者提出的资料以及检察员的报告,管理局调查委员会严重关切注册成员以下的行为:(a) 未符合管理局对执业注册成员的要求,未能收集、保持、披露完整病历纪录;(b) 未能在治疗开始前取得或记录患者的知情同意,也未能在治疗过程中更新患者的知情同意;(c) 未能遵循管理局医疗安全手册中有关中医师配药—成药或处方药—的规定要求;(d) 替患者进行维生素B12注射治疗,不仅跨越执业范围,也没有购买适当的专业责任保险;(e) 收取超额不合理的治疗费,未能将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f) 未能提供患者详细的中药收费和其他额外治疗的收据;(g) 以不恰当和不专业的方式与患者沟通,包括:(i) 建议患者安排后事,免得她哪天突然死掉;(ii) 告诉患者他是唯一可以帮助她的医疗人员;(iii) 告知患者她必须终身服用“特别”中药;(iv) 鼓励患者去借钱以便继续治疗;(v) 未能提供患者具体的治疗计画,此外,患者要求知道他所开立的处方药成分时,他也不予理会;(vi) 替患者的宠物狗提供治疗。
2020年8月18日,注册成员针对管理局的调查同意并承诺遵守以下条件:
注册成员同意不再重复以下不当行为:未符合管理局对执业注册成员的要求,未能收集、保持、披露完整病历纪录;未能在治疗开始前取得或记录患者的知情同意,也未能在治疗过程中更新患者的知情同意;未能遵循管理局医疗安全手册中有关中医师配药—成药或处方药—的规定要求;替患者进行维生素B12注射治疗,不仅跨越执业范围,也没有购买适当的专业责任保险;收取超额不合理的治疗费,未能将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未能提供患者详细的中药收费和其他额外治疗的收据;以不恰当和不专业的方式与患者沟通,包括:(1)建议患者安排后事,免得她哪天突然死掉;(2)告诉患者他是唯一可以帮助她的医疗人员;(3)告知患者她必须终身服用“特别”中药;(4)鼓励患者去借钱以便继续治疗;(5)未能提供患者具体的治疗计画,此外,患者要求知道他所开立的处方药成分时,他也不予理会;(6)替患者的宠物狗提供治疗。
注册成员同意,自强制同意令生效日起,停止中医药执业30天,这个处置是根据卑诗省中医针灸师执业法规290/2008而来。
至于注册成员治疗患者宠物狗的收费与超额收取的中药费和治疗费,注册成员同意退还部分费用给患者。
注册成员同意在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管理局所有调查支出,调查费用的制定是根据医疗专业法第19(1)(v.1)条而来。
注册成员同意在强制同意令生效后12个月内,自费完成加拿大医疗专业人员职业道德课程(PROBE)。
- 注册成员同意在强制同意令生效后12个月内,自费完成加拿大医疗专业人员病历纪录管理讲座。
- 注册成员同意,强制停业30天到期后,从他恢复执业开始接下来三年,管理局调查委员会指派的检察员可以随机到他的诊所抽检,以确定他遵循执业标准详实保存完整病历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