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 Heng SUN (01621)
惩戒行动日期: 2021年3月8日
惩戒行动叙述:
2020年12月17日,卑诗省中医针灸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接获卑诗省卫生厅审计调查部门(以下简称卫生厅)通知,随函并附上审计调查听证会要求注册成员Yu Heng Sun(以下简称注册成员)的还款强制令(以下简称强制令)。卫生厅通知管理局,医疗服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据医疗保险保护法1996年版第286章第37(1)条,在2018年2月5日针对注册成员发布此强制令。任何时候委员会发布强制令,都有义务通知相关的医疗专业监管单位,就此个案而言监管单位就是中医针灸管理局。
该注册成员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不实申报治疗费用,向卫生厅医疗保险请款$200,000,该强制令要求注册成员归还这20万元,支付审计调查费,以及其他附加费用和利息。此外,委员会根据医疗保险保护法第13条取消了注册成员在医疗保险请款系统的注册资格,并且禁止注册成员重新申请注册。
管理局调查委员会当时接获卫生厅提供的资讯后,随即根据医疗专业法第183章33(4)条对注册成员展开调查。
调查委员会审阅卫生厅和注册成员提供的资料后认定,注册成员1)没有维系完整的患者病历纪录;2)没有提供某些治疗服务却向医疗保险计画请款;3)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向卫生厅医疗保险申请针灸治疗费用,却无法提出足够证据证明他的确提供了针灸服务;4)不当使用高级中医师头衔(Dr.)。
2021年3月8日,注册成员针对管理局的调查同意并承诺遵守以下管理局强制令中的条件:
由于注册成员专业行为不当,不实申报医疗保险补助款项,管理局提出正式惩戒,注册成员对此表示同意。
注册成员保证不再犯以下不当行为:(a)未能维系完整正确的病历纪录;(b)不实向卫生厅申报针灸治疗费用;(c) 不当使用高级中医师头衔。
注册成员承诺不再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任何与“高级中医师”相似的头衔,不在执业过程中自称高级中医师,除非他未来取得高级中医师的资格,获得医疗专业法的授权后才能使用高级中医师的头衔。
注册成员同意并承诺在管理局强制令生效日起12个月内,自费完成加拿大医疗专业人员职业道德课程(PROBE)。
注册成员同意并承诺在管理局强制令生效日起12个月内,自费完成加拿大医疗专业人员病历纪录管理讲座。
- 注册成员同意在管理局强制令生效日起90天内,支付专业行为失当罚款$30,000(三万元)。
- 注册成员同意,自管理局强制令生效日起接下来一年内,管理局调查委员会指派的检察员可以随机到他的诊所抽检,以确定他根据强制令的要求遵循执业标准并详实保存完整病例纪录和收费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