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 Lan (Mary) LEE (01615)
生效日期: 2023年5月15日
注册成员姓名: Su Lan (Mary) Lee, 注册针灸师 R.Ac.
执业地点: 卑诗省Sechelt镇
管理局纪律委员会在2022年11月17日根据医疗专业法1996年版(以下简称医疗专业法)第183章第39(1)(c)条认定注册成员Su Lan (Mary) Lee女士专业行为不当,原因如下:
a) 违反她在2012年2月27日左右承诺遵守的强制令,该强制令第三部分明确禁止她提供放血治疗服务,但是她承诺不再犯后依然替两名病患放血;
b) 未能保存上述两名病患的看诊纪录,违反管理局明文规定的注册成员执业准则第2.8条以及病患纪录执业准则;
c) 违反管理局调查委员会在2021年11月4日根据医疗专业法第35条所下的强制令,依然在执业牌照暂时吊销期间提供中医针灸治疗服务。
有鑒於此,纪律委员会审阅了该注册成员和管理局提供的相关陈述与证据,根据医疗专业法第39条规定采取行动,在2023年5月15日发布强制令与采取惩戒行动的理由。
惩戒行动理由:
纪律委员会认定,该注册成员专业行为不当,违反2012年强制令;未能保存看诊纪录;违反医疗专业法第35条规定,在执业牌照暂时注销期间依然提供中医针灸服务。
纪律委员会裁定,该注册成员持续违反管理局的强制令,显示她无视于管理局的监管角色,并且自认在自己的执业诊所可以为所欲为,任意违反强制令。调查期间,管理局要求该注册成员解释她的行为,纪律委员会注意到,她完全没有提到她的执业有任何问题,没有明确承认自己行为不当,也没有明确提出具体改正步骤。
纪律委员会认定,该注册成员无法监管,进一步的强制令或对她的牌照限制也不会有效果。该注册成员的严重专业行为不当,有必要吊销她的执业牌照。此外,由于她未能保存看诊纪录,也未能遵守管理局要求的执业标准,纪律委员会决定,未来如果该注册成员想要恢复执业资格,必须先完成管理局要求的行为修正程序,管理局才会考虑她的复职申请。
惩罚:
纪律委员会在惩戒公听会之后,根据医疗专业法第39(2)条,强制施行以下惩罚:
a) 该注册成员的执业牌照自强制令生效日起吊销;
b) 该注册成员必须到2028年5月15日之后才可以申请复职;
c) 如果该注册成员想申请复职,她必须先成功满足以下要求:
I 参加并通过由专业人士个人化培训中心提供的“医疗纪录保存研讨培训”课程,以及由Eastern Currents提供的“中医执业人员病历纪录保存培训”课程; 或者是
II 其他与病历纪录保存相关的培训课程,但是在选择特定课程之前必须先取得管理局注册总监的许可
d) 该注册成员必须支付管理局$13,847.07元的罚款。
为了进一步确定该注册成员不再威胁大众安全,纪律委员会明确表示,如果她未来想要申请复职,除了必须满足前述(b)与(c)的条件要求,也必须满足管理局细则中的所有相关要求。此外,该注册成员的复职资格最终仍由管理局注册委员会决定,届时如果该注册成员提出复职申请,注册委员会将根据医疗专业法第20条或医疗专业与执业法(或其他后续法令)中的同等规定做最后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