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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穴位注射疗法(PIT)的通知

2020年12月4日

本通知讨论穴位注射或与其相关的注射疗法是否属于管理局注册成员的执业范围。

背景

2008年,管理局理事会成立穴位注射疗法工作小组,研究穴位注射疗法是否符合本省医疗专业法的条款。当时理事会认定,穴位注射疗法不在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而且属于医疗专业法的受限医疗行为类别。

2009年9月12日,管理局理事会通过下列决议,并通告所有注册成员:

列在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中的“受限医疗行为”目前不包括生理滑液补充疗法、增生注射、中胚层疗法、注射溶脂等关节内注射疗法,也不包括静脉注射、静脉输注、神经阻滞等静脉注射疗法。管理局注册成员可以进行注射疗法的唯一前提是同时拥有另一个医疗专业管理局注册成员的资格,而且该医疗专业的相关规定允许注射疗法这种受限医疗行为。

这项决议通过后不久,理事会授权相关工作以准备修正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理事会的决议如下:

管理局遵循医疗专业法第55(1)条有关受限医疗行为与修订附件的规定,谨此要求在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中加入一条有关受限医疗行为的新规定,并修订ss.1与第4至6条。

2015年7月,有鉴于当时中医针灸师执业范围与医疗专业法对受限医疗行为的授权两者间有一定的落差,管理局认定为紧急事宜,因此提议修订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以尽到保护大众的职责。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修订提议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管理局能够持续有效规范中医针灸执业人员,因此建议扩大中医受限医疗行为的范畴,以便修订后的规定允许注册成员以中医治疗目的为前提,进行物质注射治疗,其中包括穴位注射疗法。

管理局的提议已经提交省份卫生厅,有待主管单位考虑。

管理局对于穴位注射疗法的立场

由于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的修订案尚未通过,因此管理局理事会谨此再次重申立场,所有穴位注射和其他注射疗法目前都不在管理局注册成员的执业范围内,也不在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授权的疗法中。

在修订案通过之前,卑诗省的中医师与针灸师都不得给与患者任何注射治疗,此外,管理局也必须确保注册成员遵守卫生厅通过中医师及针灸师规定1部分4部分所授权的执业范畴。

针灸师除了进行针灸治疗外,其执业范畴也包括:

a) 使用传统中医诊断技法;

b) 推荐适当饮食或运动疗法。

 “针灸”的定义是通过毫针刺激人体皮下或粘膜下组织,以达到改善、恢复或维系健康的目的,并进一步预防失调或减缓疼痛。针灸疗法包括:

a) 以人工、机械、导热或通电等方式刺激毫针;

b) 使用激光镭射针灸、电磁疗法或指压疗法;

c) 灸疗与拔罐

传统中医执业人员可以进行传统中医疗法。

 “传统中医”是指根据传统中医理论,利用下列疗法来增进、维系、恢复与预防健康失调或治疗疾病:

a) 针、灸、拔罐;

b) 中医推拿;

c) 中式气功;

d) 中式复健运动,例如:太极拳;

e) 开立处方并配置中草药以及食疗。

如有疑问,请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