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ai Qiu (01797)
行動日期:2013年12月5日
行動說明
根據《醫療專業法》33(6)(d),調查委員會針對註冊者專業失當指示本局向註冊者發出傳喚,其專業失當指——
- 並沒有向病人提供針灸治療但向醫療保險計劃(MSP)及私人保險公司申報收費;
- 在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期間向MSP過度收費及錯誤收費;
- 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向私人保險公司收費及錯誤收費;
- 未能按同意令條款的要求每週向本局提供報告,並且在向本局提供的一些報告中提供不準確信息,因而未能遵守同意令條款;以及
- 鑑於其申報收費的病人數量之多,未能向每個病人提供恰當的質量照顧
在紀律聆訊開始時,本局尋求一項根據《醫療專業法》38(8) 的臨時令,吊銷註冊者的註冊資格,直至紀律委員會就其責任問題做出裁決。紀律委員會下令吊銷註冊資格,直至紀律委員會做出根據《醫療專業法》39(2) 的命令,或根據《醫療專業法》38(8) 撤消該案。
紀律聆訊結束時,紀律委員會小組裁定,對註冊者大規模向MSP申報過高收費、未能向本局每週提供報告並至少在其中一些報告中提供不準確信息因而違反同意令,以及未能妥善保存臨床記錄等指控成立。具體而言,該小組發現:
- 註冊者向MSP就其並無提供的服務申報收費,違反《執業標準》第2 和5.4條。本小組認為該行為構成專業失當;
- 註冊者每週向本局提供的不準確報告構成專業失當;
- 註冊者在2013年4月8日後未能每週向本局提供報告,因而構成專業失當;
- 註冊者未能適當準備臨床記錄,遠未達到《執業標準》2.8 的要求(它要求執業人士必須及時並準確地做出相關觀察報告,包括由此得出的結論)。
決定的原因
紀律委員會小組決定:
- 註冊者所聲稱治療過的病人數量明顯荒唐,而他卻據此尋求並獲得MSP支付費用;
- 監察員的監測證據顯示,註冊者已準備向本局誤報自己給病人提供的診治;
- 從其聲稱的病人證據也顯示,註冊者準備誤報其治療記錄真相;
- 證據顯示,申報MSP的收費至少有相當多屬於欠妥(即註冊者聲稱提供過的服務實際上並無提供);
- 證據表明,註冊者每週向本局提供的報告並不準確;
- 證據也表明,註冊者從2013年4月6日起未能每週向本局提供報告,因而違反了臨時同意令條款。
處罰
收到有關處罰的陳詞後,紀律委員會小組頒布以下處罰的理由:
- 註冊者接受懲戒;
- 取消註冊者針灸執業資格;
- 註冊者支付本局$6,000.00 費用以及$5,902.81開支,合共$11,902.81。
紀律委員會也下令,根據《醫療專業法》39.3 向公眾頒布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