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 (Sophia) Ma (03881)
行動日期:2015年3月6日
行動說明
本局收到一項投訴後,於2011年10月對註冊者診所展開調查,調查委員會指派一名監察員檢查註冊者的臨床及收費記錄。在對此投訴的調查過程中,監察員發現與醫療保險計劃(MSP)有關的不當計費做法及不正常收費申報。調查委員會於是根據《醫療專業法》33(4) 針對這些做法及申報自行展開調查。2012年5月2日,調查委員會收到衛生廳審計及調查處關於根據《醫療保險保護法》對註冊者進行調查的信息。2013年11月12日,本局收到衛生廳的審計報告,指對註冊者在2010年2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隨機抽樣的39項針灸治療並無任何記錄支持。報告指出,註冊者的臨床記錄不完整,也不足夠支持其向MSP申報的958項服務。報告表示,註冊者於2010年申報了2,684項針灸治療收費,但是只提供230項實際治療的不適當臨床記錄,從而得出$56,523沒有支持的收費申報評估。衛生廳審計之後,註冊者在2012年1月的收費申報減少到每月大約$1,800。審計報告也顯示,在75名病人(共1,007項服務)的臨床記錄隨機樣本中有997項服務是不當收費申報。
行動的原因
調查委員會指示本局發出一項根據《醫療專業法》33(6)(d) 的傳喚,指註冊者因以下行為,違反執業標準和道德準則,構成專業失當:
- 未能妥善保存臨床記錄;
- 向MSP申報並無提供的針灸治療;
- 向MSP申報的收費並無足夠證據支持其針灸治療是在2010年2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
- 因拒絕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向監察員提供誤導性資料,以及指控本局職員說謊,從而未能配合本局調查;以及
- 鑑於註冊者在2010年和2011年申報的針灸服務收費及其病人數量,未能向每一名病人提供適當的質量照顧。
註冊者後來完成了一項有關保存記錄的課程,並根據《醫療專業法》37.1 提出一項解決此問題的建議。經談判後,調查委員會與註冊者同意根據該法37.1 的條款達成一項同意令,以消除本局對其行為的顧慮。
註冊者於2015年2月26日簽署了根據該法37.1 的同意令,包括以下條款:
- 針對其專業失當的懲戒;
- 從本同意令生效日期起暂停針灸師註冊資格六 (6) 個月;
- 承諾不再重複不當申報收費的行為;
- 承諾不再重複未能準確及完整地保存臨床和收費記錄的行為;
- 承諾不再重複未能配合本局調查的行為;
- 從本同意令生效日期起九 (9) 個月內按要求自費完成有關專業道德的課程;
- 在其吊銷註冊資格到期並恢復執業後一年內按要求配合本局委派的監察員對其進行抽查,以檢閲臨床記錄,確保其遵守適當的執業標準以及妥善保存臨床及收費文件資料。註冊者認同,抽查頻率及時間一律由調查委員會酌情決定,而且她須負責所有抽查費用;以及
- 同意支付調查費用。
鑑於註冊者主動採取措施解決本局一些顧慮,並願意採取額外步驟,承諾不再重複其行為,調查委員會認為,吊銷註冊者的註冊資格以及在其恢復執業後進行抽查監督,足以妥善保護公眾利益,對其不當行為起到一般及具體的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