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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 (Deborah) Hu (00233)

行動日期:2015年3月26日

行動說明

本局接到菲沙衛生局通知,指一名註冊者的診所由於對感染控制不當,帶來對傳染病傳播風險的擔憂。調查委員會根據《醫療專業法》33(4) 展開調查,並指派一名監察員到該註冊者診所收集針灸操作及臨床記錄信息。監察員的報告稱,註冊者使用過期針具並承認診所裡並無未過期的針具、未能正確處置用過的針具及其他物品、進針前未能妥善準備針刺點、未能遵守適當的衛生操作程序、未能遵守儲存及製備中藥指導方針,以及未能遵守保存病人記錄的指導方針。

2014年11月12日,調查委員會單方面開會,考慮根據《醫療專業法》第35條採取特別行動,並決定有必要暂停註冊者的註冊資格,以保障公眾利益,直至註冊者完成補救措施解決上述不足。調查委員會擔心,註冊者在診所不當使用針具以及診所不衛生狀況對病人構成嚴重的健康風險。

2014年11月25日,調查委員會對註冊者已完成《醫療專業法》第35條要求的補救措施表示滿意,因而取消對其註冊資格的臨時吊銷。

2015年3月3日,本局收到菲沙衛生局的調查報告,指被調查者在其診所的預防感染及控制操作上存在重大隱憂,構成血源性傳染病的傳播風險。報告指出,實驗室證據顯示,已有兩個急性乙型肝炎案例,而流行病學證據指出,這兩個案例與註冊者提供針灸治療的同一來源相關。

採取行動的原因

經過對調查過程收集的資料進行審查後,調查委員會有以下憂慮:(i) 註冊者未能遵守《中醫針灸執業安全課程手冊》有關提供針灸治療及處理針具的要求,因而為病人帶來風險;(ii) 註冊者未能保持診所衛生及安全,因而為病人帶來風險;(iii) 有證據顯示註冊者的治療可能已導致兩名病人患上急性乙型肝炎;(iv) 註冊者不當使用Dr.(醫生)頭銜;(v) 註冊者未能完成必需的繼續教育課程;以及(vi) 註冊者未能妥善保存診所記錄。註冊者後來提供了有關文件,證實其成功完成一個關於保存臨床記錄的課程。

2015年3月26日,註冊者簽署了一份根據《醫療專業法》37.1的同意令,包括以下條款:

  1. 接受因專業失當的懲戒,其失當行爲包括:(i) 未能遵守《中醫針灸執業安全課程手冊》要求,因不當針灸程序置病人於危險;(ii) 不當使用醫生頭銜;(iii) 未能保持診所衛生。
  2. 從本同意令日期起,吊銷其註冊針灸師註冊資格三 (3) 個月;
  3. 承諾不再重複未能遵守《中醫針灸執業安全課程手冊》要求的行為;
  4. 承諾不再重複未能保存準確及完整臨床及收費記錄的行為;
  5. 承諾不再重複未能完成繼續教育要求的行為,並按要求在未來五年裡每年完成25小時繼續教育;
  6. 從本同意令日期起六(6) 個月內自費完成有關專業道德的課程;
  7. 在結束吊銷並恢復執業後五(5) 年期間與本局指派的監察員合作,配合隨機抽查,以檢討其臨床記錄,確保遵守正確執業標準以及妥善保存臨床及收費文件。註冊者認可,抽查的頻率和時間一律由調查委員會酌情決定,一切相關費用由註冊者支付。
  8. 同意支付調查費用;以及
  9. 同意支付與註冊者專業失當相關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