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ying XU (01820)
行動日期: 2015年10月29日
行動說明:
管理局從衛生部醫療服務計劃處(“MSP”)得到信息:對該註冊成員在2008年4月1日至2013年8月13日(審計期)期間的MSP計費業務進行了調查和審計。在調查和審計中發現,該註冊成員未能做到MSP計費有相應的診療記錄做支持。
調查委員會就此事展開調查。在對調查中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審核後,調查委員會根據《健康職業法案》(“法案”)的第s.33(6)(d)條,認為該註冊成員違反了《註冊成員道德規範》的第ss.1條、第5(a)條和第6(a)條,以及《註冊成員行醫標準》的第ss.2條、第3條和第5條,違反了職業紀律。
行動原因:
紀律聽證會後,紀律委員會的專門小組認為該註冊成員違反了職業紀律,把筆記本電腦損壞作為不能向管理局提供證據和患者診療記錄的理由,並謊稱已將結腸水療儀搬出診所,而實際她並沒有這樣做。專門小組還發現該註冊成員違反了《章程》的第subs.3(4)條,聲稱自己是註冊中醫師,而實際上她在管理局的註冊職業僅限於註冊針灸師。專門小組認定這亦違反了職業紀律。
處罰:
專門小組決定暫停該註冊成員的針灸行醫資格六個月,只有當註冊成員:(a)成功完成診療記錄保管和職業道德課程;(b) 成功從註冊處事先批准的導師處學徒期滿後;並且(c)向管理局支付$15,000罰金以及$7,076.92費用後,才能解除其暫停狀態。